2007年2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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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农民状告经纪人一审获胜
金迅

  本报讯  2月13日下午,金华婺城区法院汤溪法庭的审判厅内座无虚席,443名农民状告经纪人戴某夫妇、陈某夫妻拖欠来料加工工资的案子开庭审判。法庭判决戴某夫妇、陈某夫妻共同支付原告张静萍、杨丹、章燕春等443人饰品加工费258716.53元,并互负连带责任。
  陈某是婺城区罗埠镇人,去年7月下旬在义乌认识了一个“高个子”,在送上“好处费”后接到了一个加工外贸珠子和蝴蝶结的订单。买了原材料后,陈某在亲戚戴某租用的房子里开了场地,让村民领原材料去加工。加工业务吸引了许多农民,每天来领加工原材料的人排起了长队。
  9月1日,学校开学了,陈某发放了好几万元加工工资,来领原材料的人更多了。直到加工好的成品装了好几车,陈某才发现自己上了“高个子”的当。
  章艳君是443名加工人员中推选出的原告之一,陈某欠她加工费1110元。她说,她和其他原告发现情况不对是在去年10月下旬,当时,她把加工好的工艺品送到加工场地,见大门紧锁,连去几次依然如此,就起了疑心。后来一些加工户碰在一起说起这事,大家才感觉不对劲。
  虽然陈某称此事与戴某夫妻无关,但443名加工人员称是从戴某那里拿的原材料,又见戴某妻子管账,便把戴某夫妻当做第一、第二被告,把陈某夫妻当做第三、第四被告。
  汤溪法庭庭长刘敬说,法庭接到这起涉及这么多农民利益的案子十分重视,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和慎重分析,作出了上述判决。